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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福祯:统治驻守宪政 正义没有国界(上) -------萨达姆之后“布什主义”的走向

(首发稿)

文章摘要: 真正的宪政是一个“笼子”,一个必要的“笼子”,一个必须的“笼子”,统治者必须站在“笼子”里说话,做事。这是因为统治权力是民授,不是“天授”不是“神授”。“主权在民”,不在权力寡头。凡是把宪政民主玩忽指掌,凡是在笼子外面为所欲为的统治者,无论他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他都应该受到追究,这就是布什主义的精髓所在。

作者 : 姜福祯,


發表時間:2/9/2007

2006年作为"布什主义"的经典范例,以萨达姆被推上绞刑架划了一个完整的句号.幽灵,一个“布什主义”的幽灵在整个世界徘徊,预示着全世界独裁者的末日必将来临。

中国新闻媒体多年以来,对独裁政权和无赖国家都冠于"内政"的华胄,也是世界上少有的对萨达姆政权正面报道的国家,所以当萨达姆被处以绞刑后,部分网民难免极力为老萨辩护.无疑,长期在专制主义茶毒下的中国是萨达姆粉丝(崇拜者)最多的国家.面对这些信息狭隘,思维懒惰粉丝,很象是面对一班井底的蛙鸣,难以回应。因此我在一个网站上的跟帖只有12个字:统治驻守宪政,正义没有国界.

先说说统治驻守宪政

对于宪政的论述大概没有比《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更具有实践意义的立论和争辩——文集中所有文章都围绕着解决这样的一个问题:「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来决定他们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这种一开始就拒斥了强力的统治的宪政,使美国的宪政民主制度一开始就站到了众意的制高点上。这样的宪法,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成其为契约选择的良好呈现,它是各级和各部门政府权力的来源和权力架构框架、权力行使规则的规定者,在事实上构成了政府或主权者的边界。政府或者主权者的内涵实际上被这样界定:

1)没有至高无上的单一主权(2)政府和部门各层次的权力需要的分割(3)代表行使主权──代议制

统治者的统治基础是宪政,这是近代人类文明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共同规范,目前几乎绝少有国家和统治单位胆敢否认这一点。我这里的宪政当然是实践的宪政,而不是虚拟的和口头的宪政,揣在独裁者口袋里的宪政。野蛮时代结束后,独裁政权无不是在“共产”“主权”“革命”“共和”“人民”“国家”等等宏词大语的招牌下肆意经营的。萨达姆不是以几乎100%的选票当选总统的吗?萨达姆不是自信伊拉克的反对派“只能拉一卡车”吗?不是自信“共和国卫队”将让美国人有来无回吗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个“道”就是宪政。

真正的宪政是一个“笼子”,一个必要的“笼子”,一个必须的“笼子”,统治者必须站在“笼子”里说话,做事。这是因为统治权力是民授,不是“天授”不是“神授”。“主权在民”,不在权力寡头。凡是把宪政民主玩忽指掌,凡是在笼子外面为所欲为的统治者,无论他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他都应该受到追究,这就是布什主义的精髓所在。从波黑内战到伊拉克,我们欣慰的是独裁者的国内资源和主权依附被强大的国际道义力量所粉碎。

2005年1月18日赖斯在美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作证时,列举出布什政府心目中的6个“暴政据点”,它们是朝鲜、伊朗、古巴、缅甸、白俄罗斯和津巴布韦。而国际问题专家布雷默认为 ;赖斯列举的一些“暴政据点”后面还有针对的目标,“暴政轴心概念是对世界上两个大国(俄罗斯和中国)的猛烈抨击”。这个说法我很赞同:既然有“据点”,当然有后援者和“大本营”。

再说说正义没有国界

反法西斯战争、联合国、雅尔塔秩序,在这三个关键词上脱颖而出的美国从此代表了人类正义的主导方向;从此把自由、民主作为人类核心价值和对外政策定位的基本尺度;也从此成为软弱无能的联合国的“教父”和屡被杯噶的“世界警察”。由于二战后美国出于对人类和平秩序的执著追求,对共产主义实践的顽强抵制,屡次“出手”招致了种种污蔑和攻击,在中国由于常年“妖魔化”宣传,相当多数受众都论为国家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者而无法领略自由和民主的真谛,更难以理解在人权、民主、自由普世价值观基点上形成的人类正义。

正义在肩,力量在手。为了这种正义而到处亮剑的美国,不是侵略、不是殖民、不是霸权、不是单边主义、不是帝国化、也不是掠夺和控制,就是主持公道,“替天行道”(朝战、越战);就是扶弱抑强,祛除邪恶(出兵科威特);就是以人为本,武为止戈(出兵柬埔寨);就是杀鸡吓猴,恶为观止(轰炸利比亚总统府、南联盟、绞杀萨达姆);就是输出民主,和平演进(格鲁吉亚、乌克兰等);就是主动出击,打击恐怖主义和邪恶独裁政权(出兵阿富汗、解放伊拉克),就是以攻为守,防患于为未然(古巴导弹事件、进攻格林纳达)。

正义源于人本(个体自由和尊严),之余地球(无国界、无洲界、无差别),放诸于四海而皆准。

那么,什么是这种世界正义呢?

与世界正义相对应的,无疑是社会正义。社会正义仅仅事关一个社会内部个人之间关系,也就是国家正义。国家正义的主体是个人。对这种正义论述最充分的是罗尔斯的《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

在世界正义和国家正义之间显而易见的是国际正义,这一点显目于二战之后。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存在着一些关于人的基本权利的共识,比如联合国的人权公约、一些战争公约、海洋和经济公约等等。在国际正义阶段,一个社会-国家为自己内部而制定的正义原则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只适用于这个范围,而并不可能无条件地适用于整个世界,或者适用于包括若干社会-国家的地区。

所有正义法则实际上就是将个人设置为世界正义的主体,差异只在于制度和文化。世界正义是对地域性制度和文化的超越,它的原则是普遍的,并不会或者更准确地说并不应当因国家、文化与价值观念、种族、环境和历史等等的因素而有不同,正义原则的普遍推行也并不应当受到国家的主权、边界以及其他体现现代国家之所以成其为国家的主要特征的限制。国家如果在某种意义上尚保持为世界正义的主体的话,那么它的规定和义务就是在于保证这些权利的实现。

就具体的实践来说,二战后,尤其是冷战后联合国为国际正义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极其有益的经和教训,目前是总结和和创制新世界新规则的最佳时机。美国没有沉重的历史和文化包袱,又具有最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最具有包容性的宗教和最具有创新动力的彻底的民主制度,美国模式自然会成为这种创新的领导核心。这已经是一个无法争辩的事实。布什主义就是这种即将大行其道的新秩序、新价值、新正义的夺人先声。

统治驻守宪政 正义没有国界(下)

-------萨达姆之后“布什主义”的走向

姜福祯

一般认为布什主义的核心是“全球民主化”战略。即:美国通过进攻性的外交、军事、经济等手段向全球推广“民主”、“自由”,以此来保卫、促进美国利益,无差别、无例外地向全球推广民主,这是激动人心的承诺,至于后一句“保卫”“促进”云云,我相信这种曲线救美的说辞只是现阶段的一种策略。

推行民主的方式很多,主要是铲除和空中打击“邪恶轴心”国家和其他流氓无赖国家,包括支持多种形式的和平演进和“颜色革命”。即使象中、俄这样的大国也必须在相关问题上不失时机地敲打、谴责和震慑。

我认为布什主义还有如下要义: 

一、应该有一个共同遵守的世界秩序约束国家行为。

在西方国际关系学界最著名的是哈佛大学教授“雷蒙—希尔世界秩序观”。

斯坦利·霍夫曼在总结他的老师阿隆·雷蒙的理论的基础上,从新的角度提出了世界秩序的定义。这位哈佛大学的名教授认为世界秩序有三个不可分割的定义要素:

1.世界秩序是国家间关系处于和睦状态的一种理想化的模式;

2.世界秩序是国家间友好共处的重要条件和有规章的程序,它能提供制止暴力、防止动乱的有效手段;

3.世界秩序是指合理解决争端和冲突,开展国际合作以求共同发展的一种有序的状态。

首先,这就需要改造“旧正义战争理论”。“旧正义战争”把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视为在道义上是中性的,甚至是主权的合法权利,这样就使战争与和平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变得混淆不清。最致命的是如果这这种规则适应于核武时代,“超限战”、恐怖战都会被认可。霍夫曼认为,只要存在武装冲突的可能,就必须确定合法性的标准,以及限制使用武力的规则。这正是核时代的“正义战争理论”任务。新正义战争理论强调核威慑的防御性,使之成为核和平时代避免战争的有力手段。

其次,和平应是国家的道义职责。消除战争、实现世界和平的先决条件有二:一是促其改革国内社会秩序,二是高度关注全球的经济相互依存地发展事实。由于劳动分工深入,各国利益更趋互补互惠,战争对大家都不利,“和为贵”的思想将被大多数国家所被动接受。

再次,需要切实稳定“核均势”。核均势不同于实现世界国家的乌托邦设想,它较为符合目前世界政治的现实,是维护世界秩序的重要保证。

此外对于国际秩序的模式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地球村”模式、世界政府模式、和平区”与“动乱区”模式、“三大经济区”模式四类重要模式。

二、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执政伦理约束统治者的行为

“把统治者关到笼子里”是世界民主化的关键环节。从人类的初始意义上来看:人类这种存在只有“民族的目的”而没有“人类的目的”(尼采),这是一个致命的欠缺。

这是因为上帝的复数化意味着它们都是地域性/民族性/集团性的神,而不是“人类当代全球化运动的结果是:原来相对分立的文明共同体在变得越来越小的地球上相遇和相争,文明的冲突成为世界冲突的主要样式。有人曾寄希望于不同文明共同体以“和而不同(儒家)”或“异质共生(后现代主义)”为原则在地球上和平共处,然而新世纪伊始在美国发生的大爆炸事件表明这不过是一种幻觉。却连同先前连绵不断的文明冲突一起证明这不过是天真的幻想。信仰的冲突涉及对世界的终极解释,无法以和而不同与异质共生的原则来解决,换言之,上帝归根结底只能有一个。

因此在不可避免的全球化过程中,与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国内法律相关的国内伦理都必须进行整和调整:该拾取的拾取,该放弃的放弃,最终实现一种大合一。

三、应该有一个共同的人文标准制约权力对人类个体生命的残害

基于人的人权以及人权规范经过曲折的历史继承日益完善,应该是国家和政府共同遵循的人文标准,内政和主权都不能成为肆意剥夺人权的借口。16世纪博丹(Jean Bodin,1540-1596)的“主权”观无疑早已过时。是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其实就是关于人类社会是以国家为主体还是以个人为主体的问题.个人的主体性问题确定了,对人类的必要约束和不可避免的侵害范围也就确定了。此时,人权问题自然从国内法领域进入国际法领域。由于在战争期间和战后国际上出现了一系列严重违反人权的情形,人权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严重关注,国际上出现了一些关于国际人权保护的公约和规定,以及晚些时候的“人道主义干涉”和武力解除暴政也就顺理成章了。布什主义实际上也是对“人权大于主权”理论的发展和实践。当一个国家已不能履行它原来的职能,(如伊拉克)亦既维护人民的生命权和财产权时,国际社会就有权干涉,以保障那里普遍的人权.此时人权高于主权.当然,在执行这种干涉时,存在很大的困难.因为有些国家会已此为契机,使那个被干涉国成为自己的附庸,尽管从美国海外出手的历史上看它是一个无私的国家,并不具有掠夺性目的,但对布什主义本身的监督体制也必须是完善的。

人道干预很类似‘替天行道”,这个道就是《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相关权利公约。

美国法学家亨金指出:“对人权的某些严重侵犯(如种族隔离和其它形式的种族歧视,灭绝种族,奴隶制或酷刑),除了破坏有关各方参加的国际公约之外,还不仅侵犯了有关国家承担的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习惯法,而且,侵犯了各会员国同意的《联合国宪章》。

主权的相对性原理可以看做是个体、群体、制度三者关系互助和互动。美国的联邦党人就是在这个基点上出发,通过了主权者与其代表、主权的权威分离、主权的宪法和人民权利的限制等几个方面来瓦解主权者的“利维坦特性”,形成了一个不同的社会群体、个人和不同的制度都可以在这样的一个“主权套箱”中去寻求其合法性并相互协商、调整、合作的一个政治框架。该政治框架合乎政治分化和相互牵制的原则,可以保障最大限度的多元利益的存在和发展,同时也能够保障人们的自由和社会的正义不受主权的肆意侵犯。

正如同哈维尔所言:“我认为,在下一个世纪,大多数国家将开始从那种类似邪教团体的、诉诸情感的实体,转变为更为简单的、公民享有更多管理权力的单位。这种单位将拥有较小的权力,但它更富於理性,它仅仅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社会自我管理的全球组织的层次之一。这种转变,要求我们逐渐抛弃那种互不干预的观念,即那种认为其他国家发生的事,其他国家对人权尊重与否,与己无关的观念。”(捷克总统哈维尔1999年4月29日在加拿大国会的演说)

对于南联盟问题哈维尔说:“我认为,这场战争为未来立下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它已明确宣告,不允许屠杀人民,不允许将人民驱离家园,不允许虐待人民,不允许剥夺人民的财产,它还表明,人权不可分割,对一些人不公正也就是对所有人的不公正。”

哈维尔谈良知与人性、统治理性的和谐时说:“我坚信,我们的所有行动,无论它们是否与我们的良心相和谐,其真实价值最终将在某个超出我们视线的地方接受检验。如果我们感觉不到这一点,或者下意识地怀疑这一点,我们将一事无成。”

哈维尔在论国家主权与国际人权的辩证关系时,对国家及其在未来可能扮演的角色斩钉截铁:“我的结论是:国家是人的产物,而人是上帝的产物。

萨达母坚持独裁立场,无处可逃——连盟友也救不了他,只有乖乖套上绞索。美国的军事部署遍布世界,美国的军事调整针对性越来越强,这种全球民主化促进的态势决不是儿戏。布什主义是一种力量,决不是一种呼喊,是一种实践,决不是一种教条。

历史与未来

从尼克松《1999不战而胜》的老布什的《注视未来》我们看到美国对世界范围内的民主自由问题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溯流而上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白宫路线。

白宫路线——从“门罗主义”到“布什主义”

1、19世纪20年代,欧洲“神圣同盟”试图干预美洲,进行领土扩张。为此,当时的门罗总统在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了著名的“门罗宣言”,称“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实质是“美洲是美国人的美洲”,明确反对欧洲国家干涉美洲事务和在美洲进行殖民活动。这些原则经过引申和发展,最终在1853年被命名为“门罗主义”,长期指导着美国对于拉美各国的政策。

2、20世纪初,学者出身的威尔逊总统,提出了他称之为“世界和平纲领”的“十四点”主张。“十四点”体现了“威尔逊主义”的主旨,阐述了美国对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秩序的构想,力图建立起一个新的国际体制。他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罗斯福总统所设计的二战结束后世界划分的蓝图。

3、“杜鲁门主义”。1947年3月12日,杜鲁门总统在国会发表演说,宣称美国有领导“自由世界”和援助某些国家“复兴”的使命,以“防止共产主义的渗入”,强调援助希腊和土耳其的必要性,确立了在全球对抗苏联的基本立场。

4、20世纪50年代,1957年1月5日,艾森豪威尔总统向国会发表了关于中东问题的特别咨文,要求填补英法两国势力在中东地区瓦解之后出现的“真空地带”,以便对抗来自苏联的渗透。他要求国会同意向中东国家提供经济和军事援助,并批准在必要的时候动用美国军队反对所谓“共产主义的渗透”,以保护那些请求援助的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这一声明被称为“艾森豪威尔主义”。在一定意义上,艾森豪威尔主义是杜鲁门主义在中东地区的具体运用。

5、 20 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由于越战,实力地位明显下降,而苏联实力迅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尼克松提出了“尼克松主义”,其中心主题是美国将继续信守条约义务,参与盟友的防务活动,提供适当的军事和经济援助,但美国将不会担负起全部的军事防务责任。“尼克松主义”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已经开始进行重大战略调整,从战略进攻态势转为战略收缩。“尼克松主义”的提出和实施最终使得美国摆脱了越战的泥潭,缓和了同苏联的关系,也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从而使得美国的对外政策进入了短暂的套韬晦期。

6、卡特政府对外极力推行“人权外交”,试图用政治和经济手段来对抗苏联。然而,随着苏联入侵阿富汗,卡特政府被迫调整了外交政策。1980年1月,卡特总统在向国会发表的国情咨文中警告:任何外来力量企图控制波斯湾地区的尝试将被视为对美国重大利益的侵犯,美国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动用军事力量加以回击。这就是后来所称的“卡特主义”。这一政策的出台,表明美国的对苏政策再次从注重缓和转变为强硬路线。后来的“里根主义“是“卡特主义”的具体实施和展开。

7、一个时期以来,克林顿在朝鲜和中国问题上的“怀柔”并没有接出什么好果子。“克林顿主义”的提法出现在克林顿执政的后期。针对美国干预科索沃,克林顿表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发生种族清洗,国际社会将不会无动于衷。”公开宣扬“人权高于主权”,打着“维护人权”的幌子干涉别国内政,是“克林顿主义”的核心。可见,“克林顿主义”是“布什主义”的雏形,而“布什主义”终于把白宫所奉行的人类进步的主旨路线发展到峰顶。白宫路线从内敛的门罗、尼克松、初期的克林顿,到外张的杜鲁门、卡特、布什得是一条顽强不屈地波折起伏的务实路线。

未来路径——从“人道主义干预”到“世界治理”

当人们谈论合乎正义的世界秩序和国际体制时,实际上包含着三层不同的境界,第一层的境界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第二层的境界是国际自由,第三层的境界是国际民主。

关于国家的理念,马克思和康德都相信世界未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错误的路径是马克思企图把这个任务交给经过资本主义阶段两个阶级斗争之后的无产阶级完成,而康德则预见一个 “自由国度的联邦政府”将创造出“国家间的永久和平”。韦尔斯在《世界史纲》的最后一章中宣称,世界所需要的是“人的联盟”而不是“国家联盟”。他要求建立一个世界合众国,有一个世界宪法,里面规定主权从各个国家转交给一个中央权力机关。

恐怖主义的存在和猖獗是缺少世界治理的严重表现,只有根除了恐怖主义,才能说实现了治理甚至是良治。国际社会要以这次美国遭袭为契机,不仅要集体向恐怖主义宣战,而且要痛定思痛,推动形成以全球治理为目标的新型国家关系。

“9.11”之后,思想界和舆论界和一些国家领导人已经不满足于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世界秩序方案。他们主张的不是世界联盟,而是一个世界政治社会。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与英国首相布莱尔、德国总理施罗德以及法国总理若斯潘等都是主张全球治理的代表性政治领导人,他们在政策实践上走所谓“第三条道路”,以贯彻全球治理的思想。世界或者至少世界的主要部分,将成为一个联邦共和国,设有法律和司法机关,以代替议会、条约和联盟。国际主义将让位给以下述前提为基础的世界主义,这个前提就是世界是一个单位,一个整体,这个“地球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民而不是政府或国家。。1945 年原子武器的发展和随后的年代引起许多有思想的人得出这一结论:只有立即建立一个普遍参加的共和国才能避免文明的毁灭,甚至可能是人类本身的毁灭。由于反法西斯联盟的主体实际上是分裂的两极,所以“雅尔塔秩序”从一开始就给专制国家预备了广大的拓展空间,这就使美国在很多时后不得不扮演独行侠。

世界和平和世界民主是世界治理的主要内容,人权保护和环境保护是世界治理的的初步目标。只有一个上帝,也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再容不得那些危害人类根本利益的偏执,无论政治的还是经济的。我认为: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重大环保问题,不久很可能脱离内政,成为联合国维和部队干预的目标,。

所谓“治理”核心在“治”,不同于以往的“政治”、“统制”,或者“管制”,后者的核心只是“制”。“治”是从“制”(government)演变而来的。可以说,治理是应对全球化形势而对传统的政治、统制、管制加以改造、改革的产物。也就是说,治理不是简单地取代传统的政治、统制与管制,而是把传统的政治与统制改造成新政治与管理。

和平与安全是任何一种世界秩序(如果谈得上是秩序的话)的基本条件。历史上的帝国之所以能够存在,主要是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对安全的需求;但是,这是一种以丧失尊严与平等为代价的安全。冷战时期在核大国之间也基本保持了一种对峙下的和平已于安全;但是,这是一种核毁灭恐惧下暂时的和平。世界新秩序下的和平,是一种正义的和平,有尊严而无恐惧;是一种普遍的和平,既没有核战争,也没有局部战争,既有大国间的和平,也有小国间的和平,既有国际和平,也有国内和平;是一种永久的和平,而不是两次战争间歇期的暂时平静;是一种低成本的和平,各国可以把军队与装备裁减到最低程度,最后只需保留一支国际警察.

国际民主可以说是世界治理的最高境界。克林顿总统在阐释美国的外交目标时说:“在新的危险与机会交替的时代里,我们最大的目标必须是扩大、强化全世界以市场为基础的民主社会。冷战期间,我们寻求遏制威胁,以保存自由体制。现在,我们寻求扩大生存在自由体制下的国家圈,因为我们的梦想是,有朝一日,世界上每个人的意见与精力,都得以在繁盛的民主世界中充分表达,人人合作,和平生活。” 在今天的恐怖主义经全球化的时代,尤其显示了全球治理的迫切性.布什主义不仅是呼喊和威慑,而是一种前所没有的决心和力量。萨达姆被挂上绞架,就是向全世界昭示了‘布什主义’的决心。

听说,萨达姆上绞架的时候,布什总统睡着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布什睡着了,金正日们却在发抖,布什主义却在奔跑。

参考资料:

韩水法 :《历史视野之下的世界正义>(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4年)

哈维尔:(捷克总统哈维尔1999年4月29日在加拿大国会的演说摘译)

社会科学出版社:尼采:《查拉图斯如是说》

商务印书馆:《联邦党人文集〉2004年(重印)

王晓华 寻找人类共同的上帝——从9·11事件看超越诸神相争困境的至上意义

(喻希来:西秦会馆网站)

高唐政府信息网:《美国遭袭与全球治理》

光明日报出版社:《东方.人文备忘录》(魏群主编)2002年版

2007年1月7日——10日于青岛咫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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